继之前环保部门对山东凯马和唐骏汽车开出巨额罚单,以及日前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对外发布通知称拟对34家车企暂停《公告》后,这一次又轮到工信部出手了。
近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处罚决定书(工信装罚〔2018〕003、004、005、006、007号)对外发布。罚单依据的是,去年11月工信部开展的2017年度车辆生产一致性专项检查。
经检查,包括扬州亚星、桂林大宇、上海万象、唐鸿重工、唐山亚特等5家汽车生产企业在内,存在着个别车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情况。
对此,工信部给上述5家企业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,要求其停止生产和销售违规型号汽车产品;并且,进行为期6个月整改,整改完成后,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;整改期间,还要暂停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新产品申报资格。
那么,扬州亚星、桂林大宇、上海万象、唐鸿重工、唐山亚特到底踩了什么红线?对此,小编做了了解,简言之就是,上述企业在安全标准上出现了不达标的情况,而安全显然是重中之重。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: